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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渝水区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7-10来源:新余发布编辑:伍群珍作者: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现将渝水区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余市渝水区水北中学违规收取学生教辅材料费、有字作业费、托管服务费问题。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渝水区水北中学违规收取学生教辅材料费、有字作业费、托管服务费共计64.48万元。2024年6月,水北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罗时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陈家村雷山村小组原组长舒金宝挪用公款问题。2018年8月至2022年1月,渝水区罗坊镇陈家村雷山村小组原组长舒金宝作为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费用管理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雷山村水芳线征地补偿款169万元,将169万元征地补偿款放在银行、私人获取利息,其中舒金宝个人非法获利15738元。2024年6月,舒金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周宇村刘家村小组组长裴小平违规套取青苗补偿费、侵占村小组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至2023年,渝水区良山镇周宇村刘家村小组组长裴小平,违规套取青苗补偿费10200元,用于支付刘家村小组在外用餐费用;侵占刘家村小组集体资金8110元用于裴小平个人开支。2024年4月,裴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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